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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分类管理,破解发展瓶颈 优化政策环境,拓展办学空间

2017-09-16

——我市组织《民办教育促进法》新政解读培训会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是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新的里程碑。在新政即将于今年9月1日生效之际,为积极贯彻实施民办教育新政,有效整顿规范民办教育秩序,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8月7日下午,宜兴市教育局和宜兴市民办教育与社会教育协会联合举办了《民办教育促进法》新政解读培训会。

会议由市教育局蒋华强副局长主持,全市民办教育与社会教育协会全体会员单位负责人、高管、骨干教师、部分举办者及以及局机关有关科室管理人员近15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会议。

会议首先邀请全国民办教育著名专家、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法务部部长、上海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董圣足先生从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背景、新法新政要点以及如何贯彻落实新政新法三个方面为与会者进行了深度解读。董所长的报告深入浅出、重点突出,不仅为大家新政实施后民办学校可能遇到的问题解惑,而且为新政实施后民办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培训讲座结束后,市教育局职社科练建林科长对下阶段我市如何贯彻实施新政提出了初步意见,他从深入学习、有效贯彻;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科学安排、顺利过渡等三个方面对我市落实新政做了全面部署。

最后,市教育局蒋华强副局长作重要讲话,蒋局指出,新政的实施为民办教育发展营造更加有利的社会环境,对民办教育的发展既是机遇也有挑战。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注重统筹规划,加强宏观调控,促进我市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均衡协调发展;要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民办学校审批标准,规范民办学校的招生、收费、培训和管理,依法打击各种违法办学行为,形成民办学校优胜劣汰机制,促进民办教育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要按照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提前谋划,制订更切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的配套措施,确保新政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