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纪人培训是天津市农委与天津市海运学院联合组合组织的农民培训工程。农村经纪人是活跃在农村经济领域以收取中介费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中介服务的人员。
一、招生对象
1、在农村经济领域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农产品产加销等中介服务的公民、法人;
2、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管理和营销人员;
3、农业各行业协会、专业协会或专业研究会成员,专业技术人员;
4、农业生产大户、运销大户;
5、农村各类合作组织等;
二、教学手段及办学方式
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农村经纪人培训原则上采取面授的方式教学;为了方便农村经纪人就近学习,一般在乡镇政府所在地进行培训,学员不离岗、不离乡,由讲师团巡回授课。
三、考核及发证
农村经纪人考试、考核工作由各区县培训单位组织实施。考试、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农产品经纪人资格证书。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