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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连池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案

2015-06-24

    为贯彻落实2012年和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为五大连池市现代化大农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依据农业部办公厅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五大连池市现代农业发展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实际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发展五大连池市现代农业为统领,以“国家新型职业农民试点县”为契机,不断提高我市农民素质和农业技能,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二、工作目标
    截至2013年末,五大连池市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达169万亩,无公害一体化认证农产品152个;特色鱼、优质鱼养殖面积12万亩,总产3300吨,同比增长15.8%;加快柞蚕产业化步伐,放养柞蚕629把,总产达到69万公斤,同比增长2%。为提升我市农产品竞争力,向上申报大豆、小麦、矿泉稻3个农产品“地理标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91万亩,占总面积的66%。全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89个,行业涵盖了种植业、养殖业、农机业、渔业和服务业等5大类,带动农户2.4万户,入社人员达1.6万人,促进人均增收1400元。
    根据以上我市农业生产现状和农业区划布局,结合我市优势特绿色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实际,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目标是:围绕我市四大粮食作物,即:矿泉水稻、绿色大豆、优质麦和玉米生产进行试点,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等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为重点,开展有计划、有针对性、分批次培训1000人,其中:专业大户650人、农民合作社理事长300人、家庭农场主50人。逐步将其培育成具有中专(含职高、技工)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中级工以上职业技能,懂政策法规、会技术推广、能创业带动的新型职业农民,在现代农业生产和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培养模式
    目前我市新型职业农民主要有2类,即:现有职业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及生产骨干,规模种植、养殖大户)和新增职业农民(回乡大中专毕业生,有意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初高中毕业生)。根据这2类职业农民的特点,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顺应务农农民的学习规律的前提下,采取“就地就近”和“农学结合”等方式,将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式主要分为新型职业农民全日制培育、工学结合培育、短期培训3种方式。
    (一)全日制培育方式。适用于新增职业农民培养,培育对象为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经过2至3年的中专(含职高、技工)全日制教育,使学生毕业时达到中专文化程度,具备中级工职业技能资格。学生毕业后经过1至2年的农业生产实践,可申报认定新型职业农民。
    (二)工学结合培育方式。适用于现有职业农民的培养,培育对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及生产骨干,规模种植、养殖、加工、营销大户。经过2至3年的中专(含职高、技工)工学结合形式的学历教育,使学员毕业时达到中专文化程度,具备中级工职业技能资格。参照全日制中专(含职高、技工)教学计划,制定工学交替教学计划,每学期教学不少于18周,其中:专业理论学习和专业技术集中学习不少于6周,结合所在乡村专业合作社或其它农业企业的分散实习不超过12周。通过农闲集中学习,农忙分散实习的方式,达到专业学习带动家庭生产的目的。学员毕业后即可申报认定新型职业农民。
    (三)短期培训。适用于已经取得中专(含职高、技工)以上学历证书,正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培训对象为往届涉农中专毕业生。可根据学员所学专业情况和生产实践经历,开展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合格后即可申报认定新型职业农民。
    四、培训机构
    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为五大连池市职教中心学校。该校是黑龙江省县级中职学校中唯一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高级技工学校,黑河市唯一的省农民创业培训基地,省高技能人才、阳光工程、扶贫开发、就业再就业、旅游教育培训基地,办学条件位居全省县级中职学校前列。该校副校长韩运波,是国家教育部和农业部联合开展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育研究课题组专家之一,能为我市开展该项试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与指导。
    五、认定管理
    (一)学历学制与职业资格
    新型职业农民学历为中专(含职高、技工)及以上学历。学制为弹性学制,2至3年。职业技能资格为中级农艺工、园艺工、饲养工、农机工等。
    (二)专业设置及主干课程
    开设专业主要为:现代农艺、设施农业、园艺、食用菌、畜禽生产、水产养殖、动物医学、农村经济管理、农机使用与维护、农产品贮藏与加工。新型职业农民中专班每学期教学18周,每周30课时,每学期540课时,二年共2160课时。主干课程包括:思想品德与政策法规、文化基础与专业理论、专业技术与职业技能、农业创业与经营管理4个模块,课时比例为1:3:5:1。理论课与实践课的比例为1:2。
    (三)考试考核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标准考核主要侧重于对所培训的学员进行思想品德、文化素养、技术水平、职业能力等四方面的评价,通过理论考试、实践技能考核和现实表现综合评价的方式,考评学员的综合素质。
    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由学员提出申请,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导小组依据《五大连池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对学员进行考核和认定。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4年2月15日—2014年4月15日)
    1、准备培训教材。做好征订和组织专门人员编写培训教材工作。
    2、组建师资队伍。以市职教中心为主,从农业局、畜牧局、水产局等单位抽调和聘请“土专家”组成的专家学者、农技推广人员作为培训师资队伍。
    3、组织培训对象。采取摸底调查、自愿报名、村组推荐、择优选拔等形式组织培训对象。凡符合条件的农民都可以到所在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报名,经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确定为培训对象。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4年4月16日—2014年12月31日)
    1、集中授课。研究教育培训内容,设置教学培训课程。通过理论讲座、实践操作、观摩交流等措施使受训农民掌握从事主导产业所需的1—2门生产技术及其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农民生产技能。
    2、生产实践。培训期间组织学员到产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标准果园等进行学习考察、观摩交流。
    3、考试考核。集中培训和生产实践后,对学员进行考试考核。对考试考核合格者发放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合格证书。引导、鼓励、扶持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4、认定管理。农民经过培训后,由培训机构统一组织考试,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定,对评定合格者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三)跟踪服务阶段(2015年1月1日以后)
    1、跟踪指导。安排教师定期和不定期对学员进行跟踪指导,建立培训教师和学员的长期联系制度。
    2、建立档案。为通过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健全个人档案,建立南康市新型职业农民人才信息库。
    3、政策支持。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扶持政策,整合各个涉农项目和资金,将现有农业产业发展支持政策(项目申报、土地流转、生产补贴、技术服务、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等)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建立信用评价机制。
    七、扶持政策
    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并取得涉农专业中专(含职高、技工)毕业证书和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员,可由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构统一申报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
    对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的学员,在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养殖场、加工厂及其它农业企业时,给予优先办理和政策支持。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选用村级干部时,优先从新型职业农民中选拨。
    对优秀的新型职业农民,由乡(镇)政府推荐,县(市、区)政府选派,可进入大中专院校进行免费学习培训,并优先得到职业院校和科研院所的项目、技术支持。对符合条件者的新型职业农民,优先申报晋升高一级农民专业技术职称。
    上级已出台的土地流转、农资、农机、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补贴,政府贴息贷款、低息贷款等扶持政策,优先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在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农业种养殖业保险保障、养老保障等方面,给予新型职业农民更高的保障。同时,市政府在每年的产粮大县补贴资金中安排资金,对新型职业农民参与的农业生产项目进行补贴:
    (一)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园区每亩补贴50元。拟申请补贴的园区地块必须集中连片耕作,且面积达到2000亩以上,杂粮及经济作物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园区非良种扩繁基地,必需统一作物和品种。大豆种植所采用的技术必须采用高台大垄或45公分以下小垄栽培模式,普通栽培模式不在补贴范围内。园区生产全程采用标准化栽培技术,秋整地必须达到“三·三”耕暄制要求,地头整齐划一,道路平整,边沟无杂草。
    (二)良种繁育基地补贴。支持鼓励种子企业与新型职业农民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逐步扩大种子企业在我市的良种繁育基地面积。对以整村推进形式或连片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种子企业良种繁育基地地块,每亩地补贴10元。
    (三)秋整地。秋整地采取深松整地方式,连片面积在2000亩以上的地块,每亩地补贴5元。
    (四)水稻育秧大棚。一是新建的智能化育秧大棚每座补贴5万元。大棚单栋面积须在1000平方米以上,棚内温度、湿度等电脑全程控制,全部指标均达到智能控制大棚建设要求。二是对于新增水田所新建的水稻育秧大棚,每栋补贴1千元。单栋大棚面积不低于240平方米,棚高不低于2.2米,建棚所用塑料薄膜和钢筋骨架应为新料,骨架为镀锌材质。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以股份合作制方式(农民带地入社)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标准化管理,模式化栽培,统一整地、播种(插秧)、田间管理、收获和销售,旱田种植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的奖50万元,达到3万亩以上的奖100万元,达到5万亩以上的奖200万元;水田种植面积达到0.5万亩的奖励50万元,达到1万亩的奖励100万元。对于作用发挥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政府借资50—100万元用于合作社生产周转,还款期限2年。
    (六)农业阳光保险。参加农业阳光保险的地块优先享受补贴,每亩补贴2.25元。
    八、领导组织
    成立五大连池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组  长:张怀义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吴广宏    市农业局局长
          徐业飞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海巍    市人社局局长
          王德欣    市国土局局长
          王福君    市扶贫开发办主任
          刘凤友    市水产局局长
          纪勋海    市财政局局长
          孙国锋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张庆忠    市农机局局长
          孟庆通    市信用联社理事长
          赵  倞    市劳转办主任
          赵宪利    市职教中心校长
          彭志泉    市畜牧局局长
          衡  军    市林业局局长
          魏志刚    市农业开发办主任
    下设办公室,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日常工作。
    主  任:吴广宏    市农业局局长
    副主任:何兆冰    市农业局副局长
            韩运波    市职教中心副校长
    成  员:胡香波  何艳杰  侯  杰  吴洪峰  
刘艳辉  宋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