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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台山市县级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

2019-11-13



11月11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谢少谋主持召开市政府十五届70次常务会议,传达全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台山市县级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


会议传达了全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强调,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是一项硬任务,事关政府的信用、市场预期,关系到中小企业的生产发展,是中央做好“六稳”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各部门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到做好清欠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层层压实责任,迅速开展清查、清欠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把握工作要求,细化清欠措施,坚持底线思维,确保清欠工作不留死角,强化监督落实,确保完成时效。


会议审议通过《台山市县级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并将其列为2019年度部门规范性文件印发。会议要求,各镇(街)、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增强生态公益林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规范我市县级生态公益林管理,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压实职责,高效推进,市林业局作为主管部门,要负责指导、督促我市商品林调整为县级生态公益林工作开展,强化监督,高效推动,各有关镇(街)和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抓好工作落实。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台山政府网   通讯员:张志强 陈舜杰 图/龚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