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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科技学院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

2017-12-04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公布2017-2023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的通知》(鲁学位〔2017〕8 号),经单位申请、专家论证、省学位委员会审议表决,该院被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这标志着院向更高层次办学迈出坚实一步。

    省学位委员会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加强统筹规划。立项(培育)建设单位要加强统筹规划,立足现有基础条件,紧密结合国家和区域重大发展战略,特别是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明晰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凝练学科方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二是落实相关措施。立项(培育)建设单位要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为标准,科学制订建设方案,健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汇聚优质资源,加强组织保障和配套支持,力求取得预期成效。三是强化督查评估。省学位委员会将对立项(培育)建设单位整体条件及拟申报授权学科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提供相应支持。各单位在建设期内要加强自查自评。

    院在2016年全面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今年被确立为硕士授予培育单位,这是学校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各级政府对我院办学质量和水平的肯定,也是学校多年来内涵建设、特色发展的重要成果。今后,学校将严格按照省委学位委员会的要求,紧紧围绕规划建设目标,落实措施,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教科研成果、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成效,为创建高水平应用型特色名校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