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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闲话—校企合作的水,难解职业教育的渴

2016-10-25

    从九十年代干职业教育起,校企合作就一直个重要的问题,规划意见等重要文件、年初要点、年终总结、督导检查、考核评估,校企合作都是最重要内容的内容。

    所有干职业教育的人,都知道,校企合作搞好了,很多职业教育的难题就迎刃而解了。

    到现在为止,职业教育还是问题多多,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校企合作没搞好。

    为什么没搞好,因为很难搞好。

    前几天,一个伙计打了一个不恰当的比喻,实现了共产主义,房子车子,老婆孩子,一切问题,都解决了,关键是啥时候实现共产主义。

    比喻很不恰当,很不严肃,但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

    如同要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我们也要努力推进校企合作。

    但现阶段,校企合作,解不了职业教育的渴。

    校企合作,谁的合作?

    当前校企合作,看起来轰轰烈烈,职教集团昂首阔步,现代学徒方兴未艾,订单培养老树新枝,实际情况,却面临着很多具体困难,至少不完全是总结材料和报告中描绘的那样令人欢欣鼓舞。

    说起校企合作,做具体工作的同志,笑得不那么灿烂。

    很多事情,甘苦自知。

    说到校企合作的困局,很多院校的同志,普遍认为,最大的问题是剃头挑子一头热,企业不积极。

    很多同志提的建议,就是要求政府强化政府行为,加强考核,督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这种思维,是较为典型的计划经济思维。

    校企合作就如同男女恋爱,谁的合作,男女双方是主角。

    政府当然不应该袖手旁观,但随着形势的变化发展,政府的角色也是在不断变化,不断矮化中。

    想当年,可以包办婚姻,尽管强扭的瓜有时候不甜,但想扭还是可以扭的,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至高无上;后来时兴自由恋爱,还可以牵线搭桥,跑媒拉纤;现如今,很多家长在儿女婚姻问题上,最多也就提点仅供参考的意见建议,至于参考不参考,也是人家的自由。

    对学校,政府或许还是很权威的;但对企业,政府的调控能力恐怕越来越弱。

    政府也要在法律框架内依法管理社会。

    关于校企合作,政府部门可以出很多文件,可以要求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但里面实质性的东西,不是太多,也难以落地。

    别拿德国及其他国家说事,中国地,长不了那些德国草。

    校企合作,只能是学校和企业的事,或者说,主要是学校和企业的事。

    寄希望于政府干预,只能是一厢情愿。

    企业为啥和你合作

    说到校企合作的好处,很多学校的同志说起来如长江之水,滔滔不绝,可以解决学校经费不足的问题,可以解决学校的师资问题,可以解决学校的设施问题,可以解决学生的实习实训问题,可以解决学生的就业安置问题,可以……

    对不起,打断一下,你说得都是学校的好处,开展合作,企业可以从中得到什么好处。

    或许,有些人也会举出那么三两条,企业可以利用学校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把学校作为企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等等。

    这些好处,基本上是想出来的好处,是不是好处,是不是企业想要的好处,都是个问题。

    对一般职业学校来说,你有什么企业需要的人才优势,有什么技术优势,最多就是用工紧张的时候可以为企业提供部分人力支持。

    如同男女联姻。

    傻小子隔壁有女,窈窕多金,娶进家门,戏耍逗趣,丰富生活,做饭洗衣,生儿育女,好事一桩。

    登门,言未毕,女杏眼欲裂,大喊一声,滚出去。

    当然,院校不都是傻小子,企业也不都是美少女。

    但利益不对等,是制约校企合作关键问题。

    校企实现合作,就必须找到合作的利益点,是双方的利益点,不仅仅自己的好处。

    现在校企合作最容易成功的案例,就是实习实训,在这一点上,双方也存在着巨大的利益分歧,对学校来说,实习实训是一个教学环节;对企业来说,接受学生实习实训,是解决企业用工短缺问题,严格把实习实训作为教学环节来搞,企业肯定不干,用一位企业高管的话来说,这样做,学校得给我人才培养费;严格按员工来对待实习学生,就实现不了教学目的;双方争执一番,最后,往往是西风压倒东风。

    校企合作,不仅仅是校企双方

    前面说,校企合作,学校企业是主体,但校企合作,不仅仅是校企双方的事情,撇开政府、社会的角色,最起码还有学生、甚至教师、职工的利益在里面,两方四国。

    正常情况,校企合作是应该校企两方,学生、老师应该是学校一方的,但现阶段,由于种种原因,校企合作忽视学生利益,甚至损害学生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

    今年以来,连续发生的多起学生实习舆情,将这一问题暴露无遗。

    教育部五部门之所以印发实习规定,就说明这个问题,不是个案问题。

    有些问题,有学校主观故意的因素,也有学校弱势一方的原因。

    平等互惠,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

    不平等,哪来的互惠。

    不管怎样,都不能牺牲学生的利益。

    任何时候,都要不忘初心。

    综上所述,总而言之,校企合作,很难

    在现在社会氛围和法律框架下,开展校企合作,很难;实现融合发展,更难。

    我们可以呼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但无权强制企业必须承担具体法律规定以外的东西。

    德国发展职业教育的办法很好,但很多东西临时不适应中国的土壤。

    我们积极推进校企合作,但校企合作短时间解不了职业教育的渴。

    昨日朋友聊天有感,今晨仓促胡诌几句,难顾逻辑条理,难免粗陋。姑妄言之,姑妄听之,欢迎拍砖。



    作者:潍坊市教育局职教科科长  魏延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