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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教育

2015-06-24

    一、培养目标

    1.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培养一批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服务、管理和经营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2.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掌握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掌握从事农业生产(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和流通领域)所必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专业技能;

    3.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创业能力;在农业产业结构中,能起到一定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在新农村建设中能够担当起新型农民的模范带头人。

    二、招生对象及要求

    1.年龄45周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的有志在农村创业的社会青年。农村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干部、村后备干部和返乡农民工、复转军人、农村专业户、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农机服务人员等优先。

    2.招生纳入教育局年度中职招生计划,计入年度招生统计范围。学员自愿报名,学校统一录取,注册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学籍(高中及同等学历考生注册高级工或技师预备班学籍),学制三年。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后,颁发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和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三、专业、课程设置与修业年限

    1.专业设置: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2010年教育部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的涉农专业及结合我们当地实际情况,初步计划设置以下专业:现代农艺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棉花加工与检验、淡水养殖、农场品保鲜与加工、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农村电气技术、农村经济综合管理等专业。(每个分院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需要确定1--2个专业)

    2.课程设置:开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技能课和综合实践课等四个模块。其教材选用一是按上级要求,统一选定上级教育、人社部门确定的统编教材,二是结合专业实际,自编部分实用技术培训教材。

    公共基础课是学员的必修课,通过公共基础课的学习,使学员掌握一定的文化知识,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

    专业基础课是学员所必需的专业基础知识,通过学习,为学员学习专业和技能奠定基础。以综合性课程为主,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对各类课程特别是专业通修课程进行科学的、合理的、有机的综合,合理归并,使课程在知识、技能的配置上更为优化,更接近教学目标。

    专业技能课是学员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紧紧围绕培养目标,结合产业化进程对人才的需求来合理确定教学内容。通过学习,使学员具有过硬的专业综合能力和比较熟练的专业技能,掌握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和必需的经营管理知识。

    综合实践课是学员所必需的综合技能,紧密结合生产实际,传授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着重培养学员的实践动手能力和推广新技术的能力,强化学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员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

    3.修业年限:修业年限3年,实行以学分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修业年限最多不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