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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安全工作 明责任抓学习

2019-08-28

   近段时间我省煤矿事故频发,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做了相关批示,各级部门先后下发了:筑工信发[2019]110号、黔煤能源煤安[2019]162号、关于毕节市七星关区亮岩镇大树矿“7.31”瓦斯事故信息报告等文件,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的批示精神、各级部门相关安全事故的文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清镇市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及流长乡安监站联合检查组于2019年8月1日对我市金利煤矿进行了落实以上安全工作精神的检查。


   检查时金利煤矿已经停止了井下相关作业,目前按照要求全力抓好矿井双回路供电建设、污水处理系统的改造及其他辅助设施的完善。检查组检查时明确提出了以下要求:

   1、明确矿井井下除了通风排水外,其他工作一律停止;

   2、“五职”矿长、投资人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对近期各级领导的批示精神、各级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的深入学习;

   3、如发现有绞车,皮带开动运行的情况,请安监站协助驻矿人员将绞车及皮带进行上锁,并要给予矿相应处罚;

   4、举例警示要珍惜自由,不要出了大事故失去了人身自由后悔也晚了;

   5、集中精力完成双回路供电建设、污水处理系统改造等地面设施;

   6、组织管理人员进一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对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对煤矿三大规程的学习。

矿上也作了相关表态:

   1、严格按照通知组织职工传达各级领导及各级部门对安全工作的相关批示、文件精神,煤矿井下只进行通风、排水,等待上级下一步的通知;

   2、对职工进行了相应的安排,地面工作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人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施工;

   3、加强全矿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及煤矿三大规程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