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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 共建共享 开平市全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千村大行动

2018-10-12


231个村(居)、2555条自然村、超10万名干部群众围绕“三清三拆三整治”同步行动,开展人居环境整治……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施,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打造具有侨乡特色的粤港澳大湾区乡村振兴模式,10月8日,开平市全面开展全域人居环境整治千村大行动,江门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毅,副市长梁许赞,江门各市(区)有关领导及开平市四套班子成员、各部门单位负责同志、村委会书记等共350多人参加当天活动。


活动现场,开平市委、市政府为该市30条“三清三拆三整治”镇级示范村授予“开平市生态宜居美丽示范村创建单位”称号,并给予每条村30万元扶持资金。


据悉,为积极响应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十百千万”工程的有关部署,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计划,开平市已率先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5320万元用于开展集中连片村容村貌整治行动,安排资金4000万元重点打造美丽宜居乡村示范点,在该市231个村(居)2555条自然村全面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后续还将持续投入资金,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目前,“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已在江门市全面铺开,累计完成“三清理”7.6万宗(处)、“三拆除”1.85万宗(处),开展“三整治”1.36万宗(处)。


刘毅充分肯定了此前开平市乡村振兴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本次活动彰显了开平市上下坚定完成任务的决心。发言中,他对各市(区)下阶段工作提出要求:“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任务只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第一步,各市(区)要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对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提出更高的目标,赋予更丰富的内涵,创出更靓丽的特色,把全市的乡村振兴工作水平推上新台阶。”


刘毅表示,各市(区)要坚持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启动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镇和示范村创建工作;要大力发扬创新精神,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因地制宜,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区域特色,努力打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江门样板,争取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典型示范,为江门建设成为落实“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示范城市贡献力量。


仪式结束后,刘毅一行还去往塘口镇魁草村委会新魁村,现场检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据悉,此次大行动将持续至12月底,旨在动员社会力量,在三个月内形成浩大声势,全面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开平城市形象。


江门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毅

开平市委书记庞正华

开平市委副书记、市长邝积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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