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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县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施意见

2017-11-0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习近平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关于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指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以及《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精神。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更好地适应我县建设小康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的迫切需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职业教育在我县振兴经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一)我县职业教育出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实现历史性的突破;初等职业教育得到了巩固加强;四级网络建设水平大幅度提升;职业教育主动服务经济社会的意识明显增强。但从总体上看,当前我县的职业教育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有些部门和学校对职业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办学体制、人才培养模式与运作机制还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效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职业教育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实现科教兴县战略,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经济振兴,实现“四个换位”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人力资源开发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就业再就业和转移农村劳动力的重要举措。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战略机遇时,我们要从实现经济振兴和小康社会目标高度看职业教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推进我县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

二、以科学发展为统领。明确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三)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精神,以就业和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学生和劳动者技能及创业能力为重点,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和质量效益,为我县的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服务,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逐步建立起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满足人民群众终身教育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自主发展,灵活开放,特色鲜明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四)发展目标。重点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职业教育,解决农村人才严重短缺和劳动力素质不高的问题;重点围绕实现小康目标,解决生产一级技能型人才短缺和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偏低问题。到2020年,县职教中心要按照“设施先进、专业配套、结构合理、机制灵活、富有活力”的要求,建设好汽修、畜牧兽医、现代农艺技术实训基地。建设成示范性职业学校,年招生规模达到600人左右,在校生1000人以上,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按照教育宏观调控,市场需求引导,职教集中培训,全员终身学习的要求,广泛开展各级各类短期培训,年培训15000人次,培训农村剩余劳动力3000人,培养新型职业农民1万人次;按照“三教”相互衔接、相互融通、突出能力本位的要求,抓好综合中学建设,建设好1——2所省级示范性综合中学,开展“绿色证书”教育,搞好初三后分流,保证30%的农村初中毕业接受职业教育,初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达1000人;按照三教统筹、农科教结合的思路,加强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和农民家庭技术学校的指导与扶持力度。建设好95所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提增强我县职业教育的服务功能,提高办学效益。

三、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五)实施技能型人才培训工程。围绕我县“转产业、调结构”发展战略和重点建设项目,培育发展“农村实用型人才库”,以绿色食品加工、畜牧养殖业等专业领域为重点,年培训中级技能型人才两万人左右。

(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建立职业培训和劳动力转移衔接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按照“政府扶持、齐抓共管、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创新机制、按需培训、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好转移培训的各项工作。坚持就地转移和跨地区转移相结合,培训农民和产业提升相结合,面向市场,按需培训,“定单”培养。市职教中心充分发挥师资、设备优势,在劳转培训中唱主角,乡镇综合中学采取自办、联办、挂靠等形式,积极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达3000人以上。

(七)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坚持“三教统筹”、“农科教结合”发展方面,以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实现粮牧主辅换位、促进农民增收为重点,广泛开展新知识、新技术培训,积极实施“绿色证书”工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证。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1万人次左右;推广农民增收致富项目20—30个;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培训率达95%以上。

(八)实施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建立与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相适应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大力开展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要为就业再就业提供服务,面向初高中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统筹各类教育资源,积极开展社区教育,依托县职教中心,组建社区学习中心,构建社区教育、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网络,建立职业教育与其它教育相互沟通和衔接的“立交桥”,推进终身教育体系的确立。

四、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不断推进体制改革和创新

(九)继续实行“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职业教育多元格局和在市政府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

(十)创新职教中心学校办学体制。职教中心要发挥其在职业教育和培训中主导作用。在体制上要积极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有利于学校发展的新的办学机制。可与企业合作办学,形成教学、科研、生产、实习和就业一体化的办学实体。推进与其它学校联合办学,走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发挥资源的最大效用。要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实行“公有民办”、“公办民助”、“租赁制”、“股份合作制”等多元投资并举,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

(十一)深化职业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校长负责制,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和岗位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教职工收入与学校发展、所聘岗位及个人贡献挂钩,调动全员积极性。

(十二)鼓励和支持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把民办职业教育纳入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经批准举办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享有公办学校同等政策。

(十三)要充分依靠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强化职工的全员培训,形成职工培训制度和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政策。县职教中心要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努力搭建学校、企业、行业合作平台,开展“订单”培训,实行兼职教师、实习基地和设备、研究开发及实验等诸多内容的共建,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职业教育和企业需求的进一步对接。劳动部门要继续办好现有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加强业务指导和协调,探索和改革行业职业培训机构的办学模式和管理机制。

(十四)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制度。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由教育局牵头,县发改局、工信局、人社局、农业局、地税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参加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制度,定期组织职业教育专题研究,定期组织召开职业教育专题会议,研究贯彻国家、省、齐市有关职业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协调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和实际问题。县教育局负责全县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县发改委及其它会员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教育的相关工作。

五、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十五)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思想的转变。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从传统的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积极开展“订单”培养,促进职业学校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的紧密结合,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群众办学。

(十六)进一步深入教育教学模式改革。适应经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劳动力市场变化,合理调整专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食品等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和培训项目,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积极推行选修制和学分制,逐步建立起弹性学习管理制度,实行灵活的学制和学习方法,为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县职教中心要建设3个县级骨干示范性专业,1个省级重点专业。

(十七)推进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坚持以能力为本位,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强化学生的职业能力考核和创业能力培养。中职各专业在校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和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加强校内外实验、实训和实习基地建设,县职教中心要建成省级实验、实训基地1个,市级实验、实习基地3个,乡镇综合中学的“三田一园”要建成学生学习、生产、实验的示范基地。

(十八)把德育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改进和加强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培养学生“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学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精神和严谨求实的作风,切实加强学生的职业指导、就业服务工作和创业教育,努力造就大批生产服务一线的高素质劳动者和实用人才。

(十九)建设一支“双师型”的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每个学科要培养1至2个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支持教师在职进修和参加技术等级考核。到2020年职教中心“双师型”教师达标率要达到80%。提倡和鼓励乡镇综合中学教师选修专业课,到2020年每名教师必须学会1—2门实用技术和专业技能,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和验收,作为提职、晋级的必要条件。广泛吸收企业工程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有特殊技能人员到职业学校兼职,逐步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

六、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二十)严格就业准入制度。按照国家实施劳动准入制度的要求,用人单位录用职工必须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当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的,必须从取得相应的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中优先录用。从事个体经商的也必须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

(二十一)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人社部门要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评价、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建立适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力就业市场需要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

(二十二)人社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制定完善就业准入制的具体实施办法

七、多渠道增加经费投入,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坚定保障

(二十三)增加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决定》的规定,逐步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确保职业教育的财政经费逐步增长,确保公办职业学校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积极探索吸收民间资本发展职业教育的途径和机制。

(二十四)加大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投入。县政府每年设立不低于50万元的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师资培训、骨干示范性专业、课程开发、信息网等项目建设。努力争取国家、省职业教育专项经费。

(二十五)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从2017年起,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主要用于职业学校更新实验实习设备和改善办学条件。政府在安排农村科技开发、技术推广及扶贫资金时,要相应安排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

(二十六)依法保证职工培训经费。按《职教法》规定“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按2.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主要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二十七)建立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制度。县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县职教中心要建立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对贫困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和生活补贴。

八、加强领导,营造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环境

(二十八)切实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把发展职业教育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党政工作部门责任目标,接受县人大、县政协的检查和指导。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职业教育的督导评估。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为职业教育宏观管理和改革发展服务。

(二十九)依法推进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管理,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违纪现象,提高职业教育的管理水平。

(三十)营造职业教育发展良好氛围。大力表彰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在我县经济建设中的突出贡献和事迹,引导人们树正确的教育观、人生观、择业观,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