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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慈善总会举行“中华慈善日” 暨《慈善法》颁布实施三周年纪念活动

2019-09-05

  9月5日上午,福安市慈善总会联合福安市民政局在市政府前方的市政广场举行“中华慈善日”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实施三周年纪念活动。今年9月5日是我国第四个“中华慈善日”,主题是“慈善聚焦脱贫攻坚,携手共创美好生活”。为增强社会各界对“中华慈善日”和慈善事业的认知度,国家民政部于近日正式发布了“中华慈善日”标志。为此,福安市慈善总会组织总会的阳光义志愿者及所有工作人员参与开展了“中华慈善日”暨《慈善法》颁布实施三周年纪念活动,发放《慈善法》简本,进一步宣传“中华慈善日”标志及意义,宣传贯彻实施《慈善法》。


  福安市慈善总会成立于2010年11月,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特别是在《慈善法》颁布以来,传承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美德,依靠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开展了助老、助学、助困、助孤、助残、助医、扶贫、志愿服务等一系列公益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三周年之际,福建省继续组织举办第二届“善行八闽---海峡公益慈善项目大赛”,福安市慈善总会选送的“慈善助困•创业扶贫”项目摘得第二届“善行八闽---海峡公益慈善项目大赛”一等奖,是全省市、县(市、区)级慈善机构唯一获此奖项的项目,在8月30日颁奖大会上,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郑建闽还为福安市慈善总会颁发了奖状。


  如今我们共同迎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期,一个值得为之努力、为之奋斗的慈善新时代。乐善好施、扶倾济弱、守望相助的传统理念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爱心人士加入慈善行列,慷慨奉献爱心,“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社会风尚正在形成。更加重要地是,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日趋显明的政策导向,为中国慈善事业提供了强大的政治与政策保障;日益优化的慈善法律法规及制度环境为提升公众慈善意识、形成社会共识、确立行为准则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我们慈善工作搭建了更加广阔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