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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泌阳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4-13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2016年泌阳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9月29日

 

 

 

2016泌阳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驻马店市农业局 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农业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驻农〔2016〕124号)要求,为做好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加快构建我县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结合我县实际,经过充分调研,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基本原则

      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协调、农民自愿、宣传引导、立足产业、服从需求、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大省建设,以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和促进农民职业化为导向,加快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创新培育机制模式,努力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泌阳新农村提供人力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2016年,上级安排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55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农民400人;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150人。

      培育时间和补助标准为: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人均2500元补助,累计培育时间不少于15天;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人均800元,累计培育时间不少于7天。同一培育对象3年内不得重复支持。

三、实施地点 

      全县各乡镇(街道)。培育对象在全县各乡镇(街道)遴选,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重点向全县68个贫困村倾斜。

四、认真组织实施

1.认真开展培育需求调研

      由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召开2016年泌阳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需求调研会,有关部门各自调研各行业行业需求,报告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农业局。

2.认定培育基地和实训基地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认定原则、条件和程序,扎实认真的开展基地认定工作。①成立泌阳县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认定领导小组。②在泌阳县农业信息网和政务公开栏发布基地认定公告,公布认定基地条件和程序。③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申请认定。④组织人员进行认定。⑤初步确定培育基地;⑥公告公示、上报。认定结果在泌阳县农业信息网和政务公开栏公告公示无疑问后,上报市农业局备案。

3.建立师资库,聘任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师

      通过不同方式,选拔一支由农业、教育、科研以及推广等单位的专业教师、农业推广人员、各类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和创业成功人士等组成的泌阳县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专兼职师资队伍,纳入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教学培训工作原则上选用入库师资,并发放聘书。

4.遴选培育对象

      遴选程序:按照公开、公平、自愿的原则。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培育人员条件。②个人写出申请。③乡镇(街道)择优推荐。④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⑤确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⑥将培育对象分类输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数据库,以备培育。

遴选标准:①农民身份(以务农为主要收入来源)。②初中以上文化程度。③有一定产业基础或经济基础。④遵纪守法。⑤身体健康。⑥热心为群众指导服务,在村中有一定威信。⑦年龄不超过60周岁。

遴选范围:①生产经营型,主要选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返乡涉农创业者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带头人、骨干人员等。②专业技能型,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较为稳定地从事劳作的农业劳动力、具有一定生经验和专业技能的农民以及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农业从业人员中遴选。③专业服务型,在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或个体直接从事农业产业服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中遴选。

5.选用和编印教材

      选择符合农民特点,形式新颖、农民欢迎的实用教材,主要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目录》、《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读本》、《农业政策法律法规》、《现代农业》、《设施蔬菜栽培技术》等为主,以授课教师自编教材为辅。

6.学员管理

      每班明确一名班主任,报到后当天上午组织全体学员认真学习培训学员日常行为规范,加强组织纪律教育;选举1名班长,配合班主任做好本班学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为协助班长工作,推选3-5名学员组成班委会。对学员实行签到、点名制,不坚持学习者给予除名。

      对学员实行平时学习和最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分在90以上者,发结业证;每班评出5-8名优秀学员,并对优秀学员给予表彰奖励。

      学员的考试考核采用百分制,分三个方面:

① 平时成绩(20%),根据学员每天的出勤情况及平时表现,由班主任负责考核。

② 理论知识考试(40%),各任课教师组织命题,采用多种形式的考核。

③实践技能考核(40%),由各实习指导教师采用多种形式的考核。

学员考试考核合格后,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并进行为期一年的跟踪服务。

7.培育模式、方法及手段

      为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行“一点二线、全程分段”培训,即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提升为两条主线,分段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相结合,按照不少于一个产业周期全程进行培育,采用“培训机构+实训基地”“田间学校+现场指导”的双培训模式。

      为适应成人的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采取分段式(按农业生产环节分时段培训)、重实训(加强实训操作,由懂到会)、参与式(农民田间学校方式,以农民为核心、以田间为课堂、互动式、启发式、参与式学习)模式进行培育;依托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在产业链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培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根据培训内容需要,就近安排学员进行考察交流,组织好学员的考察和实践实习工作。

      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开展远程、在线教育培训,并且开通新型职业农民网络课堂。

广泛采用多媒体教学、实践案例等方式教学,提倡学员自讲、互动式、现场指导交流式等行之有效的培育手段。

8.跟踪服务

      跟踪服务采取多种方式进行。①对学员经营的产业进行指导,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学员创办的企业或生产经营实体进行诊断,帮助学员解决产业发展问题;②对学员是否享受扶持政策、发展中存在什么问题进行跟踪服务;③挖掘创业规模大、能起示范带动作用的典型新型职业农民,总结其经验,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加以宣传报道。

四、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调整了泌阳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副县长王庆怀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武钧、县农业局局长赵太宽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赵太宽兼任办公室主任。农业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局相关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形成有组织领导、有办公场所、有工作人员的管理体系,确保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五、严格项目监管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培训基地的监督与管理,对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培育工作开展情况。

   培育前,培育机构要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写出开班申请并附有关材料,于开班三天前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培育过程中,新型职业农业培育办公室要认真执行“三堂课”制度,对培育学员进行身份核实、定人、不定期抽查、了解学员对培育的满意度和意见等。

      培育后,一是做好验收;二是认真填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上报;三是开展年度资金专项审计。

六、规范资金使用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执行,主要用于培育调研、对象遴选、课堂培训及实训、认定管理、跟踪服务、在线教育培训等全过程费用支出。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对于挤占、骗取套取项目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禁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截留、挪用培育资金。

      项目资金实行报帐制,财政局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审核、管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套用等行为发生,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违纪行为者,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七、规范认定管理

      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工作,在县人民政府指导下,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根据泌阳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并对新型职业农民实行动态管理。

认定重点: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为主。

考察内容:经过有关培训机构培育过的登记在册的农民,重点考察其知识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规模、经营管理能力、生产经营效益、示范带动作用、社会公认程度等方面。

认定程序:①个人申请。②乡村推荐。③培训机构审核。④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统一认定。⑤对初步认定人员进行公示。⑥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颁发农业部统一式样的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八、落实扶持政策

      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新型职业农民有关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1.农业部门要发挥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优势,对新型职业农民实行结对挂钩、技术帮扶、入户指导,推动新品种、新技术率先在新型职业农民身上实现转化和应用。

2.金融机构要开展适合新型职业农民特点的信用、联保等贷款业务,对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给予创业贷款支持。

3.保险机构要针对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生产开展农业保险险种创新,提供优质保险服务。

4.新型职业农民优先使用已建成的各类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增加新型职业农民的综合实力和自主发展能力,促进新型职业农民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两新”并行、整合、一体化发展。

九、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研究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熟练操作,切实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各项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报送培训工作简报、先进典型等信息;继续实行培育工作半月报制度;10月1日前上报上半年工作总结;12月30日前上报全年培育工作总结。

十、做好宣传引导

      根据泌阳县主导产业,形成适合当地情况的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发掘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创业致富典型,在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新型传媒手段,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有意愿的农民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深厚氛围,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深入扎实开展。